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公开选拔长沙市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理(董)事长提名人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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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长沙市人事局 2008-10-29 10:02:34 |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经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4名长沙市辖区内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理(董)事长提名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提名人选、湖南望城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提名人选、长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提名人选、宁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提名人选各1名。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信用合作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2.工作业绩突出。 3.无不良行为记录。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出生年月为1963年1月1日及以后。 2.中共正式党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现任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理(董)事长或其他金融机构县级及以上支(分)行行长两年以上;或曾经担任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理(董)事长或其他金融机构县级及以上支(分)行行长两年以上,现在任科长实职及以上职务。 近三年和在任理(董)事长或行长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长沙市农村信用联社辖区内放宽到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主任(行长)、监事长、长沙市农村信用联社科长,并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5.符合银监部门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任职年限和专业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止。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选拔工作由省联社公选办统一组织。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提名任职等程序进行。 为确保选拔质量,选拔职位数与报名人数至少达到1:5的比例才能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职位不开考。对不开考职位的报名人员,若本人愿意,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1.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合并为一套试卷,一场考完。笔试总分12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笔试定为2008年11月9日(星期日)上午:8:30- 11:3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范围,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区,具体地点另行网上通知。面试人选按选拔职位数1:4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笔试成绩网上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按选拔职位数1:2的比例从综合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综合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比例计算。 3.体检和考察。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选才能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的人选才能列入被考察对象。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不按成绩排名,以姓氏笔画为序,成绩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资格条件。 4.公示和任职。拟任职人选由省联社公选办统一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不影响任职的,经省联社党委研究,报请银监部门资格审查后,再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拟任人选公示有反映的,由省联社公选办核实;若影响任职的或有自动放弃的,再从四个职位的服从组织调剂安排的考察对象中择优确定拟任人选。 5.有关待遇。公开选拔的理(董)事长提名人选自履职之日起享受所在单位工资福利及相关职务待遇。任职满一年进行年度任期考核和考察,不能完成任期目标或年度考察发现不能胜任现职的,应及时予以免职或提名免职,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四、报名及考试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7日(星期一)至10月29日(星期三)。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长沙市联社。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中路731号银星大厦四楼人力资源科。联系人:罗黎。联系电话:0731-5670224。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可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应在报名前填好《公选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理(董)事长提名人选报名登记表》,此表可到报名点领取或到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和省联社网站(http://www.hnnxs.com)下载。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不得交叉报考,但可以填报服从组织调剂安排志愿。 (3)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党费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任职文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资料。 (4)报名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经省联社公选办核实后可取消其选拔资格。同时,报名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选拔,不公开,不退还。 4.报名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符合笔试资格人员在开考前主动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有关注意事项 1.被列为考察对象的人选,在省联社公选办发考察预告前,须填写《报名表》中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对符合笔试资格、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的人选和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成绩将在湖南领导人才网上公布,不另行通知。凡《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信息,省联社公选办将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和省联社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另行通知。报考者因未及时查阅省联社公选办指定网站发布的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省联社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选政策咨询电话:0731-2278721;监督电话:0731-2278777。 本公告由省联社负责解释。
200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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